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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考生: 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发〔2010〕27号)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地方税务局《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郴州市地方税务局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面试时间:面试时间定于
二、面试地点:面试地点定于郴州卷烟厂培训中心(原相思宾馆),乘29、14路公交车可达。 三、注意事项: 1、每位考生务必于2010年8月2日(上午8:0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)带正式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原件(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的《就业推荐表》)到郴州市地方税务局人教科(郴州市工业南道6号,107国道市消防支队旁,乘29、14路公交车可达)进行面试资格复审,复审通过后领取《面试通知》; 2、每位考生的面试答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; 3、考生凭正式有效身份证和《面试通知》参加面试序号抽签; 4、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(进候考室前统一交监督人员保管),违者按舞弊论处; 5、所有考生必须于8月4日7:30时前到达郴州卷烟厂培训中心(原相思宾馆)五楼候考室抽签,迟到或无故不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。 咨询电话: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2871358,郴州市地方税务局人教科2331212。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 州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|